新北市瑞芳區衛生所社區整合服務中心意見回饋

新北市瑞芳區衛生所受理民眾電話(口頭)陳訴案件紀錄表

紀錄人:        

陳訴人

姓名

性別

住址(聯絡處所)或E-mail

聯絡電話

受理時間

受理地點

陳訴內容摘要

擬辦

備註:

  1. 民眾以電話方式陳情(檢舉)者,應向陳情(檢舉)人朗讀登載內容確認無誤;民眾親至本所言詞陳情(檢舉)者,應向陳情(檢舉)人朗讀或使閱覽登載內容後,請其簽名或蓋章。
  2. 本紀錄表紀錄完成後,期間應注意陳情(檢舉)人身分之保密作為。